最高可中10000元!杭州有奖发票试点启动:这些发票不能参加

青青百科 百科资讯 1

5月20日消息,据“杭州商务”公众号消息,今日,杭州市商务局在西湖区开展有奖发票试点,推出“消费有奖”活动。

据了解,活动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至2026年7月31日,活动期间,个人消费者在西湖区指定商家消费并开具发票,即可参与抽奖。

本次活动奖项分为“即时抽奖”和“幸运大奖”两种。

其中,即时抽奖为即抽即得,要求单张发票票面金额满100元,奖品将以消费券形式发放至消费者平台账户卡包,消费券自获得后5天内有效,最高可立减200元。

幸运大奖将在7月31日后启动抽奖,最高可获得1万元奖金。

根据活动规则,参与抽奖的发票需满足以下条件:

1、真实有效,由浙江省税务局监制的全面数字化电子普通发票,即数电普通发票;

2、以消费者个人名义开具,发票抬头为本人真实姓名,如“张三”“张三(个人)”等;

3、单张票面金额含税100元及以上;

4、开具日期在活动期内,即2026年5月20日至2026年7月31日;

5、发票开具方为本次活动参与商家。

需要注意的是,消费者消费前应确认商家,也就是发票开具方,是否为活动参与企业。

以下发票不能参与活动:

1、发票抬头非个人姓名,或与活动平台实名信息不一致,或属于企事业单位团体发票;

2、假发票、未通过税务核验的发票;

3、已红冲或作废的发票;

4、活动开始前或结束后消费所开具的发票;

5、非本次活动参与商户开具的发票;

6、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活动规则的发票。

参与方式方面,消费者可在支付宝搜索“西湖消费有奖”,上传发票,发票核验成功后,即可参与抽奖,幸运大奖将通过公证处进行抽奖。